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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珠宝首饰:仅是设计雷同,未必侵权"
QQ20160303-02345234对于市面上常见的大多数所谓欧美大牌珠宝经典款首饰「高仿」,是否侵权,其实要看款式和标识。如果上面没有产品商标名和LOGO,仅是设计,那么,但买无妨。(举例,如C家的、V家的、T家的各种三环戒、六爪镶、天堂鸟、LOVE手镯、四叶草、蝴蝶结等。)


"珠宝外观设计有知识产权保护年限"
在淘宝上,常见的Tiffany「高仿」有两款,一款是桃心,一款是素圈中间加蓝珐琅。如果是前者,不好买,因为上面有「RETURN TO TIFFANY」字样,后者,没LOGO的话,买也无妨。只要是当别人问你之时,你回答「不是T家的」就行。你觉得「这样做还是不太好」的原因,有一条,肯定是觉得自己买的是仿版,抄袭,违反了知识产权。但其实,并非如此。因为珠宝外观设计,是有保护时限的,这个时限是10年。而T家的桃心珐琅、素圈蓝珐琅戒指,在我印象中,上市都超过了十年(三环戒、六爪镶、天堂鸟、LOVE手镯、四叶草、蝴蝶结,它们上市时间更早),所以,这些设计应该都已不在专利保护范围内。


"一些常见造型难申版权保护"
珠宝设计的著作权同样也应当得到保护,但是在实际法律操作中,无论是桃心造型、还是珐琅素圈的镶嵌方式,都属于公有领域常见之设计,所以,通常不被认为在著作权保护范围内。而三环戒等经典款设计由于诞生时间太早,要么超过了法人著作权所保护的50年。要么像四叶草、LOVE手镯等造型,由于不能证明其著作的独创性(在他们之前,业界就已经有四叶草珠宝和螺丝钉珠宝存在),所以相关品牌也一直没有主张其著作权。所以,如果首饰本身没有商标,或者是与已经注册过专利的其他明显标志或者采用模仿包装,只是与市面上常见所谓欧美大牌珠宝首饰经典款的设计、材质一样或相似,那么任何生产者生产、销售,任何顾客购买它们,都是合法的,不应当受到任何轻视或谴责。它们也不应当被称为「高仿」、「假货」。


"「高仿」也许合法,就别连LOGO也仿了吧…"
如果你购买的是所谓的从产品、LOGO—直仿到包装的A货,又或是最近几年才推出的设计,比如T家的T系列,那么,就是有问题的了。


"申请专利也麻烦:珠宝时装界大咖想得开"
珠宝界、时装界,对于「高仿」,其实并没有许多消费者那么严苛的完美情结。因为由于时尚产品的换季性太强,申请专利的时候太长,现在大牌们很少会为自己的每季全系列设计申请专利(除非特别经典的几款)。至于著作权,不是说不保护,而是证明自己的独创性太难——我们一提到编织包就想起BV,难道BV能去告其他品牌,禁止它们采用皮编设计吗?


"流行最重要:为了流行,被抄也无妨"
QQ20160303-0时尚产业里,法律对于抄袭、仿品的「保护」「界定」力度,一向是最弱的,因为越来越多的业界人士认识到,没有所谓的「仿版」,单靠大牌自己,很难制造「潮流」。没有潮流,再棒的设计也没用。现在已经不是1950年以前,那种大牌时装屋出一款设计,就全球追捧的年代了。事实上,在品牌眼中,一个买过「仿版」的人,比一个从未购买过任何自家产品和「仿版」的人,更有可能成为它的潜在客户。在某种意义上,品牌或许还乐见「仿版」的流行。(参见微软对于Windows系统盗版的态度。(注:上文中所有的「仿版」都打了引号,特指仅采用类似于失去版权保护品牌的产品设计的合法商品)


"时尚界‘抄袭’名案:Christian Louboutin红鞋设计"
QQ20160303-1这里要提提业界著名的Christian Louboutin红鞋案。Christian Louboutin的红底鞋是有商标和专利保护的,于是他家起诉了同样出品红鞋的圣罗。两家争了几年,法庭宣判好几次,最后的结果是两家和解,法律继续保护Louboutin对于红底鞋的法律权利,但也没有对YSL家做出什么实质性的处罚,而YSL很轻松,反正下一季老子不生产单红鞋底的就好了。Louboutin再接再厉,起诉业界大户ZARA抄袭这款鞋,可惜这一次,他家输了。所以大家去ZARA买红底鞋,尽可放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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